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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婚禮主持推薦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指導意見。
  重點嚴太平洋房屋控三類罪犯
  近年來,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犯中,違法違規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相對突出。指導意見要求從嚴把握上述三類罪犯減刑、假釋、暫予製冰機租賃監外執行的實體條件。
  “確有悔抗癌食物第一名改表現”這樣認定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嚴格對三類罪犯“確有悔改表現”的認定,著重考察三類罪犯是否通過主動退贓、積極協助追繳境外贓款贓物、主動賠償損失等方式,積極消除犯室內裝潢罪行為所產生的社會影響。並強調,對服刑期間利用個人影響力和社會關係等不正當手段,企圖獲得減刑、假釋機會的,即使客觀上具備減刑、假釋的條件,也不得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
  延長減刑起始間隔時間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依法可以減刑的三類罪犯,適當延長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從嚴把握減刑幅度。比如,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三類罪犯,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的,由過去“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延長到現在“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而且增加規定“減為有期徒刑後,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二年以上”。
  專家分析指出,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進行測算,即使三類罪犯具備所有條件,實行“到點就減刑”(實踐中一般不可能這樣),無期徒刑罪犯經過幾次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將比按之前規定的延長4年,最低也不會少於17年;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經過幾次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將比按之前規定的延長5年,最低也不會少於22年。
  修訂保外就醫疾病範圍
  針對保外就醫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從嚴把握三類罪犯適用保外就醫的嚴重疾病範圍和條件。司法部將根據指導意見,正在修訂《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指導意見還規定,雖然患有疾病,但不積極配合刑罰執行機關安排治療的,或者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一律不得保外就醫。
  三個“一律”公開透明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擬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減刑、假釋裁定書及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一律上網公開;對三類罪犯中因重大立功而提請減刑、假釋的案件,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組織(領導、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原判死刑緩期執行、無期徒刑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一律開庭審理。
  對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向中央政法相關單位逐案報請備案審查;對原縣處級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向省級政法相關單位逐案報請備案審查。
  辦案質量實行終身負責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各個環節的承辦人、批准人,實行“誰承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執法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執法司法人員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收受財物或者接受吃請的,一律清除出執法司法隊伍;徇私舞弊、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原則上不適用緩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據瞭解,中央政法單位正在根據指導意見精神,細化相關規定。據新華社
  張海違法減刑逃往境外
  司法等系統24人被立案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截至2014年1月,檢察機關對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監獄系統11人,看守所系統3人,法院系統1人,律師2人,社會人員7人。
  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涉嫌受賄,已經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獄政管理處處長郭子川,犯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廣東省韶關市中級法院審監庭原副庭長丁飛雄,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廣東省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建能,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張海的秘書康傑,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其他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偵查、審查起訴或審判過程中。還有6名違紀人員,已移送主管部門處理。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13年10月依法撤銷了對張海的兩次減刑共計4年1個月28天的裁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對張海的二審判決予以立案再審。
  目前張海以及女朋友黃鷺已逃往境外,有關部門正在啟動追捕和引渡程序。
  據新華社
  減刑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假釋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
  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暫予監外執行 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據新華社  (原標題:貪官判死緩減刑後最少坐牢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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