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本正經
  □周昭遠
  衛計委規定,三甲醫院藥品的費用不能超過總收入的45%,有些地方甚至要求控制在42%以下,按照官員的想法,藥費占的比例減少了,醫療總費用自然下降,實際情況是這樣嗎?
  用藥治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用什麼藥用多少藥應該由醫生根據患者病情來決定,主管部門要嚴格監管的是用藥是否合理有效而不是簡單規定不能用多少比例的藥,超過比例就批評甚至處罰,這種簡單的管理方法導致醫療費用不但不減少反而會節節高升,為什麼?道理很簡單,既然治病需要用這麼多藥,而藥占比有明確的要求,那麼醫生只有增加檢查和化驗或手術的收入來減少藥占比以免被批被罰,醫療費用進一步提高。
  就以糖尿病來說吧,作為慢性終身性疾病需要長期藥物治療,在沒有其它慢性併發症時需要的檢查不多,除了平時監測末梢血糖,能3—6月查1次糖化血紅蛋白瞭解平均血糖控制情況就不錯了,這些病人的藥費占其醫療總費用的80%以上,為了降低藥占比,可查可不查的檢查自然就查了,雖然外科和其他手術科室需要的藥物治療比例少,如果手術治療的病人足夠多,醫院總的藥占比控制達標是可以做到的,但這又有可能誘發醫生選擇手術治療的熱情,導致有些可以不手術的病人積極手術治療。
  管理部門出台政策應該充分考慮人性的弱點,趨利避害是每個人的選擇,能夠犧牲自己成就別人的畢竟只有極少數聖人才可以做到,因此管理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少管或不管。就以用藥來說,必須相信醫生會根據病情合理用藥,用什麼藥用多少時間應該由醫生根據病情來決定,主管部門如果懷疑醫生亂用藥或者可能收受什麼好處使用不需使用的藥,可予抽查,明確存在問題的給予嚴厲處罰並通報,這樣可以有效控制亂用藥問題又可以避免由於簡單粗暴的管理而誘發新的問題。
  因此,簡單規定藥費占總醫療費的比例多少並不能達到控制總醫療費用的目的,甚至可能帶來不必要的檢查和手術,反而損害病人的利益,而且這種做法也損害醫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誘導醫生去做不想做或不必做的事情,對病人對醫生都沒有好處。
  (作者系廣東藥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醫生)  (原標題:控製藥占比能減少醫療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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