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猥褻女網友的男子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見義勇為救人的大學生小塗,卻因救人過程中致實施猥褻的男子受傷,遭到警方刑事拘留。7月16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警方亦撤銷該案,小塗被無罪釋放,不會留下案底。但面對記者的採訪,重獲自由的小塗稱:“自己不後悔救人,但經過這個事,我想下回就不會上前去了,我只會打電話報警。”(據《南方都市報》)     
  小塗被釋放之後,表示“不再出手”,其心態是應該被理解的。因為畢竟其之前完全是在見義勇為,結果卻被刑拘。雖然深圳市相關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歸還了小塗清白,但這前後的落差和逆轉,顯然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坦然面對的。 
  小塗雖然表示不後悔救人,但他又同時稱“下回就不會上前去了”,這話里明顯包含了兩層否定的意思:一是否定了其此前的見義勇為行為,至少否定了直接上前幫忙的方式;二是否定了自己對這個社會的信任,甚至是對法律公平公正、按程序行使的信任。 
  特別是後者,是值得深圳相關公安部門以及相關執法、司法部門反思的。拿小塗見義勇為一案來說,深圳相關警方在辦案過程中,至少是存在以下問題的:一是直接以實施猥褻的男子受輕傷為證據,決定對小塗刑拘,而沒有考慮小塗見義勇為的情節和正當防衛的法律權利。而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顯然是依法可以被免除刑拘等法律責任的。儘管警方隨後弄清楚了小塗見義勇為的事實,但刑拘命令已經發出,傷害已經造成。
  二是在問詢過程中,存在著誘供甚至是逼供的嫌疑。比如據小塗所講:“有民警說,有一個目擊者看到我踢人了,還說不承認,就解釋不了保安的傷情,讓我承認了,好早點出去。”事實上,根本就沒有目擊者。 
  完全可以說,小塗的“不再出手”想法,是見義勇為被不符合程序與公正執法再一次傷害的結果。對此,小塗需要反思,見義勇為本身並沒有錯,但確實不能過度。但更需要反思的,顯然還是警方等執法部門,見義勇為是需要呵護的社會正能量,且莫讓草率、急於破案等問題和思想,擾亂了執法的程序正義和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時也傷害了見義勇為的精神和風氣! 劉鵬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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